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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交易产生的商品服务税将由买方上交
发布时间:2018-06-25
阅读次数:341
自2018年7月1日起,买方在购买新建居民住宅或建设住宅用地需将房价中包含的商品服务税(GST: Goods and Services Tax)在房屋交割时或交割前直接交给税局。GST税率将保持不变。此项变更不影响7月1日前的居民房产或商业用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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